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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有没有“吉芬商品”?——评张五常、汪丁丁需求定律之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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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4-30 19:27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2001年以来,我国经济学界就需求定律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,参战高手之多,讨论时间之长,影响范围之广,极为罕见。而今,尘埃似将落尽,但这场争端并无结果,对于广大读者或经济学界人士而言,还是一头雾水:需求曲线是否必定向右下角倾斜?世界上到底有没有“吉芬商品”?
  张五常和薛兆丰等坚持认为,需求曲线必定向下。例如在某大学的演讲中,张五常表示:“我知道汪丁丁对这个需求曲线的说法,我知道黄有光对它的说法。可是,你们听我说:第一,需求曲线和需求定律是不一样的,曲线走哪个方向都可以。需求定律呢,也就是说需求曲线一定是向下倾斜,这是第一点。第二,这条需求曲线可不可以向右上升,逻辑上,可以,绝对可以。但是呢,那就不是需求定律了。”
  黄有光、汪丁丁等则认为存在向上倾斜的需求曲线。例如,汪丁丁认为,在特定的成本分摊方式和激励机制下,确实可以出现“越贵越买”的现象,如对“文凭”的需求,在特定社会条件下,可以出现“向上倾斜”的情况。
  到底谁对谁错?似乎很难判断,一是双方都有似乎很有说服力的论证;二是双方的学术背景都不容小觑,如张五常是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主要开创人物之一,而且,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尔钦等也赞同这个观点;黄有光在国外很有名气,是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奠基者之一,汪丁丁是北京天则经济所的学术委员会主席。
  其实,吉芬商品是否存在,一直是经济学上没有解决的难题。即使在美国学术界,也一直存在争论。如2001年华夏出版社出版的中译本《经济学的困惑与悖论》,就有专文讨论这个问题,但依然没有定论。在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学教科书上,“吉芬商品”都是作为需求定律的例外存在的。
  在笔者看来,现实世界存在这样一种现象:当学者研究问题越深入,浅显的问题越难把握。实际上,上述双方乃至古今中外所有学者所争论的问题,解决起来非常容易——他们在处理逻辑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上陷入泥潭,所以都出现了偏差。
  从标准教科书看,需求定律指的是,在其他条件不变时,需求价格与需求量成反比。用坐标图表示,若用横座标表示需求量,纵座标表示价格,那么需求定律就可以描绘成一条从左上角到右下角的曲线,就是“向右下倾斜”。这个定律应该是很好理解的,但出问题的往往在我们最容易忽视的那个前提,即“其他条件不变”。这很关键,只所以说“需求定律”,而不说是“需求公理”,就在于“定律”是有条件的,“公理”是无条件的。比如,几何上有个公理,说的是“两点之间直线的距离最短”,这个描述之所以是“公理”,就是因为无论我们在北京还是纽约,在地球还是月球,这个规律都是成立的,不必去证明了。但定律就不一样,必须依托一定的前提条件,没有前提条件,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错的,比如牛顿定律,如果在极微观和极宏观的条件下,都不成立。所以,瓦尔特尼科尔森在《微观经济学原理与应用》一书的第一章,反复强调注重前提条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。
  回过头来分析“需求定律之争”。如果其他条件都不变,则该定律100%成立(鉴于各种教科书论证得很详尽了,此不赘述)。但是,应用在实践中,则需要考虑“其他条件”了。比如,用张五常在其连载的《经济解释》中的一个例子:如果大雨连天,雨伞的价格上升,而其需求量也增加了。从现象看,这显然是与需求定律不容,这是否意味着需求定律是错的?不是,因为我们还没有考虑“其他条件”。张的解释是:“雨伞的需求量上升,不是因为其价格上升,而是因为连天大雨”。汪丁丁的观点,其实也没有推翻需求定律,他说的是考虑了“质量”这个“其他条件”后的情形。所以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(1)其他条件不变,则需求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;(2)如果考虑其他条件,则需求曲线不一定向右下倾斜。雨伞的例子就是铁证。依次类推,股票价格上涨,买的人反而多了,是因为存在“其他条件”,如投资者预期该股票的价格还会上涨,有钱可赚(有人用数学公式推导,计算结果是每股价格实际上是降低的,纯粹属于异想天开)。同理,土豆价格上涨,需求量反而上升,是因为消费者收入较低,买不起其他食品,或者说,消费的主食因收入的限制而只好采用土豆,当土豆价格上涨时,他们预期价格还会涨,于是就去抢购了。其实,在我国短缺经济时代,就存在商品价格上涨,百姓抢购的事实。在抢购这些事例中,也是因为存在“其他条件”在变化的事实。文凭问题,同理。从以上事例看,如果剔除“其他条件”,则这些产品的需求曲线必定向右下倾斜,但考虑“其他条件”后,需求曲线就向右上倾斜了。而考虑了“其他条件”,并不等于推翻了需求定律。
  分析到这里,那些学者们所争论的问题的答案再也清楚不过了。黄有光、汪丁丁等所说的情况,是考虑了“其他条件”的,但错将这些情况当“定律”或者说,是把“事实”当“理论”了。张五常等坚持认为不存在的“吉芬商品”,之所以存在(不仅仅是逻辑上的存在),是因为张五常等人将“其他条件”忘记了,将“定律”当成了“公理”,极端化了。但既然张五常教授承认“雨伞问题”的存在性,为什么就不承认“吉芬商品”?天下竟然有如此自相矛盾的!

原作者:刘正山
来 源:国际金融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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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5 19:29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学者们讲的都很有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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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5 20:08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嗯确实,有点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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