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灯塔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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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4-30 18:5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在一个靠海的渔港村落里住了两三百个人,大部分的人都是靠出海捕鱼维生。港口附近礁石险恶,船只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礁沉没而人财两失。如果这些村民都觉得该盖一座灯塔,好在雾里夜里指引迷津;如果大家对于灯塔的位置、高度、材料、维护也都毫无异议,那么,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把钱找出来,分摊盖灯塔的费用?
村民们怎么样分摊这些费用比较好呢?
既然灯塔是让渔船趋福避祸,就依船只数平均分摊好了!
可是,船只有大有小;船只大的船员往往比较多,享受到的好处比较多。所以,依船员人数分摊可能比较好!
可是,船员多少不一定是好的指标,该看渔获量。捞得的鱼多,收入较多,自然能负担比较多的费用。所以,依渔获量来分摊比较好!
可是,以哪一段时间的渔获量为准呢?要算出渔获量还得有人秤重和记录,谁来做呢?而且,不打渔的村民也间接地享受到美味的海鲜,也应该负担一部分的成本。所以,依全村人口数平均分摊最公平!
可是,如果有人是素食主义者,不吃鱼;难道也应该出钱吗?
可是,即使素食主义者自己不吃鱼,他的妻子儿女还是会吃鱼啊。所以还是该按全村人口平均分摊。
可是,如果这个素食主义者同时也是个独身主义者,没有妻子儿女,怎么办?还是船只数为准比较好;船只数明确可循,不会有争议!
可是,如果有人反对:虽然家里有两艘船,却只有在白天出海捕鱼,傍晚之前就回到港里。所以,根本用不上灯塔,为什么要分摊?或者,有人表示:即使是按正常时段出海,入夜之后才回港,但是,因为是讨海老手,所以港里港外哪里有礁石,早就一清二楚,闭上眼睛就能把船开回港里,当然也就用不上灯塔!
好了,不管用哪一种方式,如果大家都(勉强)同意,都好(也许决定是自由乐捐)!可是,由谁来收钱呢?在这个没有乡公所和村里长的村落里,谁来负责挨家挨户地收钱保管呢?
好吧,如果有人自告奋勇,或有人众望所归、勉为其难地出面为大家服务,总算可以把问题解决了!可是,即使当初大家说好各自负担多少,如果有人事后赖皮,或有意无意地拖延时日,就是不付钱,怎么办?大家是不是愿意赋予这个“公仆”某些像纠举、惩罚等的“公权力”呢?
灯塔的例子很具体而深刻地反映了一个社会在处理“公共财”这个问题上所面临的困难。灯塔所绽放的光芒德泽广被、让过往的船只均蒙其利。可是,其他的东西像面包牛奶一个人享用了之后别人就不能再享用;灯塔的光线却不是这样,多一艘船享用不会使光芒减少一丝一毫。而且,你在杂货店里付了钱才能得到牛奶面包;可是,即使你不付钱,还是可以享有灯塔的指引,别人很难因为你不付钱而把你排除在灯塔的普照之外。
和牛奶面包相比,像灯塔这种财货就比较容易由公共部门来解决。因此,由灯塔的例子,可以具体入微地联想到“政府”存在的理由:透过大家认可的方式,大家决定要有哪些像灯塔之类的公共财,也决定要怎么样分摊提供这些公共财的成本。而且,为了能有效地处理“支出”和“收入”这两方面的问题,大家也愿意让政府拥有某些司法和制裁的权力。
对一般人来说,也许灯塔和实际生活的经验有一段距离,不太能体会里面的曲折。但是,类似的例子多得很。每一个人都可以自问,如果要在自己家附近的巷子里设一盏路灯,钱要由街坊邻居一起分摊、地点要由大家商量决定;那么,你认为怎么做比较好,或者你觉得走夜路没有什么不好,何必劳民伤财……

虽然早就在别的文章里,看到科斯的这篇论文多次地被引用;可是,一直到最近读他《论文精选》这本书,才看到闻名已久的这篇《经济学里的灯塔》。
初读这篇传诵一时的文章,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,甚至觉得有点困惑:为什么科斯会把这篇文章收录在他准备传世的《精选》里。文章还没看完,刚好有事必须处理,就带着满腹的不解离开书桌。第二天找到时间,把文章看完,还是不能体会这篇文章的重要性。再看了第二次,依然如此。
科斯的这本《精选》显然是他二十余岁就成名、纵横经济学数十年之后,精挑细选自己最满意的上上之作。书在一九八八年出版,三年之后刚好得到诺贝尔经济奖。后世学者要了解科斯,大概只要精读这本小书里的七篇文章,就可以得其精髓。
七篇文章里,第一篇是三十余页的长序。一方面回顾他的心路历程,一方面细数他自认为对经济学的贡献。第二篇是他在二十一岁前后写就的经典之作《厂商的本质》,文中点出了市场经济里价格机能的特性:利用市场的价格机能去取得各种资源,会隐含了搜寻、订约、履行等等的成本。这些成本可能很高,所以,成立一个经常性的“厂商”来运用资源可能会胜过利用价格机能。
第三篇《社会成本的探讨》更是近二十年来蓬勃发展的“法律经济学”的奠基之作。自一九六零年出版以来,这篇文章已经被别的论著引用了三千次以上,对西方法学界产生革命性的冲击。因此,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当然不容置疑。第四篇文章厘清了传统经济学所深入不疑、奉为圭臬的“边际成本订价法”在推理上的谬误。第五篇是对“工业经济学”的反省和指引。第六篇是他对数十年来自己所受的攻击提出反驳;论点虽然不一定能服人,但是,大师出手,确实铿锵有力、掷地有声。
和前六篇文章的大开大阖相比,第七篇文章虽长,但就内容而言,只能算是学术上的一篇小品……
传统上经济学者一直认为,灯塔非由政府兴建不可。因为,灯塔散发的光芒虽然功德无量,可是船只可以否认自己真的要靠灯塔指引,或者过港不入;所以,民营的灯塔可能收不到钱。而且,灯塔照明的成本是固定的,和多一艘船或少一艘船无关。因此,灯塔不应该收费,而应该由政府经营。
科斯引述史料,说明在十七八世纪时,英国境内大部分的灯塔都不是政府经营,而是由英皇特许,私人经营,或者是由一个港务公会负责兴建经营。这些“非公营”的灯塔订有费率,向所有进港的船只收费。
科斯引用的史料很生动。譬如说,他在文章里面提到有一商人花了四十万英镑,在一处险恶的礁石上翻修了一座新的灯塔。但是,在暴风雨中,人和灯塔都被扫入海里。灾难过后,英国政府付给商人遗孀慰问金二百镑和年金一百镑。可是,文章虽然有趣,重点只不过是点出了传统经济学者在论述时不讲求证据的缺失而已。有什么重要可言呢?而且,虽然文章里被科斯点名批评的包括马歇尔、萨缪尔森这些经济学(史)上的大师;可是,这篇文章发表时科斯早已是一方重镇,并不需借着撂倒大师来扬名立万。所以,为什么科斯会把这样一篇文章收入他的传世之作呢? 也许,科斯是希望借着这篇文章来提醒所有的经济学者:经济学不该只是漂亮的模型、繁复的数学和想当然的推论。对于人的实际行为多做观察和了解,再归纳萃取出一些智慧,这样的经济学或许比较平实可喜。
可是,单单为这一点“常识”,就值得让这篇文章和其他的经典之作平起平坐吗?何况,科斯对萨缪尔森的批评也不能说毫无瑕疵。即使英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私人的灯塔,并不表示私人灯塔是常态;放眼二十世纪末期的今天,试问世界上有几座灯塔不是公营的?因此,萨氏的观点并不为过。那么,追根究柢,科斯到底为什么对这篇有关灯塔的论文情有独钟呢?
灯塔,应该是有助于指点迷津的。可是,经济学里的灯塔却好像总是让人坠入五里雾中,不辨西东……

原作者:熊秉元
来 源:选自《灯塔的故事》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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